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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召回新规1月实施:不只事关厂家,商家也有责任

2019-12-15 21:23:41 暂无 阅读:1182 评论:0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议通过了《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召回规定》”),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讨论多年的家电召回制度将首次进入实施阶段。

家电召回新规1月实施:不只事关厂家,商家也有责任

为规范生产者的召回行为,《召回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如强化了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报告义务、明确召回计划内容、加强召回信息公开、鼓励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消费品可追溯制度等。在无法向生产企业追责时,可以向经销渠道和服务商追责。

《召回规定》将消费品定义为“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这意味着,电视机、空调、洗衣机等大小家电、厨电等全部家电产品将全部被包含其中。《规定》发布后,如果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缺陷问题,则可要求生产企业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召回。

什么样的不合格产品可能被召回?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在例行抽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家电产品,均有可能被要求召回;另一方面,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缺陷、安全问题等可及时反馈,如呈现批量特征,也可能会被召回。

《召回规定》还对“缺陷”与“召回”做了明确的定义。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通过解读《召回规定》,“家电人”提醒广大家电经销商家的是这个新规不只针对生产厂家,如果你经销的产品是杂牌机,厂家因为倒闭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被追责,那可以向经销渠道和服务商追责。这一点对于现在还在经销那些杂牌机以及厂家不靠谱产品的经销商来说十分重要,为避免日后产品出问题被牵连追责,最好的办法是远离杂牌机,主推品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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