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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上市企业:违规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8-08-12 21:33:32 网络整理 阅读:70 评论:0

一场上市运动正在湖北蔓延!

湖北省最新的一项政策显示,如果拟上市企业进入当地的“金种子”名单中,那么这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必须进行行政处罚时,将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理的“服务”。

目前已经有82家列入“金种子”的企业享受上述权利。当然,除了在行政处罚上给予拟上市企业特殊照顾外,湖北省还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300-400万不等的奖励;企业上市工作也纳入市、州、县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

来自政府的“特殊服务”

上述政策的消息来自于湖北官方媒体《长江日报》8月9日的报道。

《“横到边、纵到底”湖北打造上市服务最强版,2018年金种子企业名单出炉》的报道显示,湖北省金融办(上市办)发布的针对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的支持政策里,除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激励要素外,还包括相关企业享受“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对须进行行政处罚的事项依法依规从轻或减轻处理、各级部门行政处罚决定要事先通报省上市办等要求。

湖北拟上市企业:违规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长江日报官网截图

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上市办)按照企业上市相关标准,已经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出82家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效益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将集中全省优势资源、最大力度政策支持、最优上市服务给予重点支持。

82家“金种子”企业涵盖生物医药、教育、新材料、金融等领域。其中武汉市42家;襄阳市和宜昌市各6家;黄石市、十堰市、黄冈市和咸宁市各4家;孝感市3家;荆州市、荆门市和随州市各2家;鄂州市、恩施州和仙桃市各1家。

据悉,自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相继实施了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计划、“银种子”计划,集中全省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抓重点、树典型、推龙头,资本市场建设全面提速。今年以来,湖北已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境外上市公司3家,1家企业过会待发,8家企业在会待审,22家企业在湖北证监局辅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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