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以房养老” 缘何试点四年 仅百余户参与

2018-08-16 02:52:26 网络整理 阅读:61 评论:0

“以房养老” 缘何试点四年 仅百余户参与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这本是一项对于养老模式的全新探索,在国际上也不乏成功经验。但遗憾的是,在国内的四年试点以来,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以房养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幸福人寿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为何以房养老不被认可呢?一方面是老人们觉得反按揭每月给的补偿太少了,甚至不如固定理财;另一方面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也没兴趣,不愿意未来手里拿着很多房产,增加金融风险。对于双方的利益分歧,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在揭示以房养老为何步履蹒跚的同时,,专家学者们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以房养老”设计能改进现有模式,真正对现行的养老模式形成有效补充。

“以房养老”被认为很不划算

“以房养老”其实早在2014年便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四个重点城市试点,但因为参与度较低,随后又增加了广州等多个城市,延长了试点至今年6月。

但即便如此,无论是老人还是保险公司,对于以房养老的热情并不高,四年下来,参与其中的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承保139单。为何以房养老受到如此冷遇?

其实,保险公司已经给我们算好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设定,如果老人的房产评估值为100万,老人今年60岁,那么需要缴纳延期年金至86周岁,每年缴保费2544元,但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仅为2514元。86周岁之后,他无需再缴保费,但仍能以每月2514元的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