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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户 按期拨付 9月1日起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纳入实质监管

2018-09-01 20:36:00 网络整理 阅读:200 评论:0

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今天起开始实施,今后新建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资金,其预售资金必须缴存至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户,按期拨付

专款专户 按期拨付 9月1日起南通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纳入实质监管

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资金包括预购人按照合同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全部购房款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申请预售许可证前,与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将预售房款全部缴存至监管专用账户。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非重点监管资金依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按照毛坯房4000元/㎡,成品房6000元/㎡标准确定,按工程进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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