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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泉控股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罚金600亿 涉方正证券

2018-10-12 14:34:04 网络整理 阅读:145 评论:0

北京政泉控股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罚金600亿 涉方正证券

2018年10月12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今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单位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强迫交易,被告人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挪用资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及五名被告人罪名成立,并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对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表示不知情,未提出异议;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同时提出被告人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系从犯,且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请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为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并在最后陈述中对办案机关依法文明办案表示感谢。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强迫交易事实

2008年至2014年,被告单位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2012年7月16日更名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文贵(在逃)为进入金融证券领域,决定以政泉公司的名义收购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的股权并实现控股。为排除收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郭文贵找到时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另案处理)帮助解决,马建表示同意。同时,郭文贵指使时任政泉公司投资顾问的被告人郭汉桥、时任民族证券董事长的被告人赵大建具体负责收购事宜。在收购民族证券股权及增资扩股过程中,郭文贵经与马建共谋,由马建以国家安全部发函或派员的方式进行干预,郭文贵还指使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直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施加压力,威胁、排挤竞争对手,最终使政泉公司实现控股民族证券的目的。具体事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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