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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新年补开罚单 永诚财险一年内被罚超过265万元(2)

2019-01-14 01:00:09 网络整理 阅读:163 评论:0

另外,因上述违规事项,永诚财险哈尔滨中心支公司领到2张罚单,四川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各领1张。值得一提的是,经原四川保监局调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永诚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54.19万元。该罚单并未开出罚金而是依法撤销时任永诚四川分公司总经理郭浪的任职资格,并在2018年3月22日发布了《四川保监局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此外,永诚财险还有三张罚单涉及虚列费用。例如,永诚财险海南分公司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会议费、广告宣传费及差旅费的部分经济事项不真实的行为,涉案金额29.14万元,被罚11万元;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支付技术服务费等名义虚列费用,涉及金额265.56万元,被罚7万元;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6万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青武向记者介绍道,保险从业人员虚列费用现象一直是存在的,甚至获得了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许可。之所以允许保险从业人员虚列费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而保险公司又在产品创新方面动力不足。所以他们往往通过虚列费用这种方式达到目的,而虚列费用主要是向有关保险客户等返利。

同时,李青武表示,这种行为产生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导致保险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二是破坏了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这将导致保险公司通过改进保险产品、提高承保能力,改善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动力不足,从宏观来讲,就会使中国保险市场的产品处于一个低端运行的状态,进而无法满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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