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富01”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02-19 01:19:19 网络整理 阅读:59 评论: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富01”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25

债券代码:136271 债券简称:16天富0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富01” 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天富01,债券代码:13627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权决定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如本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将执行调整后利率,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票面利率至7.00%,即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7.00%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保证本公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