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 >

“大提琴坐飞机”引起争议:是提琴“太大”还是飞机“太小”

2018-08-16 16:40:36 网络整理 阅读:109 评论:0

美航网站对大型乐器登机有明确规定:只要乐器重量不超过165磅(约合75千克),而且符合所搭乘班机的座位大小标准,即可携带登机。因此,多数媒体表示,美国联邦法律允许旅客在购买额外座位时携带大型乐器登机,如大提琴。而胡某的大提琴重量大约只有10磅,加上琴盒也至多20磅,远远低于美航规定的标准,美航的行为有损旅客的利益。而在网络上,网友的注意力更多聚焦在美航是否“超售”的问题上。经历此事的胡某也认为,自己正是美航机票“超售”的受害者。

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美航随后发出的一份声明指出,是“沟通不良”导致了此次事件,美航已向胡某道歉,并为她安排搭乘第二天的班机回芝加哥。

媒体声音

旅客有理由依法维权

事件曝光后,引起了诸多媒体争议。多数媒体认为,胡某事先已经向美航员工进行了确认,事后美航工作人员提供的打印版规定,同样显示大提琴可以被携入机舱,可被视为“书面契约”。对此,Fox News发表了《美航旅客为她价值3万美金的大提琴购买机票,却仍被赶下航班》的报道。与此同时,NBC以《感到羞辱》为标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美国《国际财经时报》则更加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美航旅客遵守了规定,却仍因携带超大件的大提琴而被赶”。

此外,同一航班旅客证实,另外两名旅客占据了胡某及其大提琴的座位,因此舆论质疑,此次被赶下飞机的一人一琴,可能是美航“超售”的牺牲品。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超额预订是航空业的惯例,这导致每年有4万多名旅客被迫离开他们已经购买的座位。

《新京报》、中新网等媒体也持有类似的观点。《新京报》认为,在高度“公交化”的北美区内航班,“超售”是约定俗成的普遍做法,但业内通行的规则是:先来后到;先来者非自愿,航空公司不得强制驱离;自愿改签应提供补偿。美航机组人员在无充分理由、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逼”一人一琴“让座”,涉嫌构成单方面违约,胡某有理由依法维权,并追究美航及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