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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丨自然权利的遗产:..权问题与现代政治秩序(5)

2018-07-14 18:04:56 网络整理 阅读:101 评论:0

..权的派生性表现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其一,基于公共自主性的政治考虑,为了保障公民们政治自由权项(political liberties)的公平价值,某些基本需要就应当被当作基本权利确定下来;其二,根据平等主义的分配正义,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对所属共同体的资源享有公平的份额,从而间接地享有对体面生活水准的权利。而基本需要和体面的生活水准正是通常所说的..权的两个基本层次。从本书的论证来看,这两个层次的..权之所以能够在一个共同体内部享有权利地位,都不是基于它们本身的理由,而是从属于或派生于公共自主性以及相应的政治正义的价值。

然而,这种论证同时会带来一个事关整个现代政治秩序的大问题:这是一种以民主理念作为起点的政治理论,..权是其附带解决的问题。但如果民主意味着平等的政治权利(先不考虑它们运用于政治程序的可能结果,尤其是多数人意志的决定力量),那么,从现代主体性权利的角度来看,这种权利本身的哲学与道德地位又如何呢?

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国际人权话语中几乎是被当作理所当然的前提接受下来了,但从现代权利的道德和哲学内涵来看,它们事实上是对自然权利概念的偏离。而这就意味着,如果自然权利确实构成现代政治秩序的起点,而..权又只能建立在平等的政治权利的基础之上,那么,..权问题恰恰就凸显了现代西方政治秩序的内在张力,乃至某种断裂。换言之,从最早的自然权利、经典人权到政治权利,再到..国家所承认并试图保障的..权,这并不构成一个理论和观念上融贯的连续体。

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我们面对两种不同的构造现代政治秩序的思路。而我们首先需要承认的是,自然权利的起点为现代政治秩序的建构所带来的道德与哲学挑战可能被严重低估了,或者仅仅是被轻佻地应对而已。如今,我们再次面对一些理论与道德的歧路:或者回归主体性权利的刚性本质而否定..权的合理性,或者在国家政治尤其是国家权力正当化这一关切之下为..权进行道德与政治奠基,甚或更进一步,展开具有..主义色彩的全球正义想象。进耶?退耶?这些当然都是真问题。然而,在现代性的语境下,最令人焦虑的问题也许是在进退之间,也就是说,我们能否接续自然权利的道德与哲学传统,构想一种连贯的、为..权留下空间的政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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