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是一种年青年头和芳华的象征,受到好多放荡任气的年青年头人的喜爱。
保罗也不破例,他是一位来自英国的男子,说年青年头时为了彰显本身的奇特和个性把身体30%的处所都纹身。
夸张的是,年青年头时候的保罗对纹身的喜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田地,连他的嘴唇里都有纹身。
娶亲后的保罗变得十分稳重,以家庭为中心,他感觉这全身的纹身已经没有丝毫存在的需要,甚至会给今后本身的孩子带来欠好的影响。
然则,步入中年后的保罗看着本身一身花花绿绿的纹身感觉十分难看,像个大花猫,他想不计一切价值除掉本身的纹身。
除去纹身的过程不光十分疼痛,痛苦难忍,时间漫长,并且费用昂贵,他这全身纹身总计要破费十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