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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院依法对李辉涉嫌妨害公务一案批准逮捕

2020-02-28 09:30:05 暂无 阅读:1941 评论:0

2020年2月18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以怀鹤公(黄金坳)提捕字【2020】072号提请逮捕书,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辉。2020年2月18日,鹤城区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鹤城区院依法对李辉涉嫌妨害公务一案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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