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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矿产资源黑恶势力将集中打击,重点围绕这8方面展开(2)

2018-11-11 02:05:11 网络整理 阅读:190 评论:0

四是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强行阻工、无理上访、封门堵路扰乱涉矿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黑恶势力。

五是黑恶势力或村霸势力恶意干扰渗透,影响涉矿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的黑恶势力。

六是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是涉矿企业领导干部及职工与黑恶势力里勾外联扰乱正常生产秩序,霸占矿产资源、侵吞国有资产、切块割卖露天矿产资源等黑恶犯罪。

八是其他影响煤矿正常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矿产资源领域一切涉黑涉恶犯罪。

高度重视

《方案》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在线索摸排、依法严厉打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和举措,并要求建立线索半月报送制度、线索双向移交制度、每月联席会商制度,实现边扫边治边建的长效目标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犯罪集中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打击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及时落实工作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主要领导;

对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头并进态势。

在开展集中整治中,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恪守工作纪律,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为集中整治提供纪律保证。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希望广大群众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要求相关部门要迅速兑现奖励,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一旦发现有跑冒滴漏、打击报复的现象,要迅速报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倒查,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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