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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限行,省人大拟出台法规,先睹为快!(2)

2018-11-11 10:15:34 网络整理 阅读:169 评论:0

自11月8日至16日

太原市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是对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二是进一步加大错峰生产工作力度,提前部署,强化调度,11月10日起,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的各相关企业提前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三是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限产限排,所有采石场、混凝土搅拌公司限产30%。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不达要求的工地依法实施停工整治。所有拆迁工地一律停工,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全部进行绿网覆盖。

五是加快推进散煤燃烧清洁能源替代。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具备清洁供暖条件的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取缔燃煤小锅炉。进一步加大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禁散煤复烧,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六是对市区主次干道、渣土运输线路进行全面清洗,喷雾降尘车全部上路,24小时不间断作业,确保重点扬尘路段全天保持湿润。

七是严查秸秆焚烧现象,发现火点要第一时间扑灭,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是严格整治面源污染。烧烤摊点全部入室经营,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彻底取缔露天烧烤。餐饮企业逐一排查,,未加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依法停业整治。

九是对柴油车辆实行管制。11月10日至16日,市区中环以内禁止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对确实需要通行的,要向交警部门申请报批,交警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各县(市、区)抽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天上路对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污染情况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据了解,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县(市、区)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懈怠、行动迟缓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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