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全市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经市政府批准的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除外,但要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重点企业和单位在应急管控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市场发展局、市物流与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除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环保局
2.已达到超低排放并完成SCR脱硝深度治理的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3家水泥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污染物累计日排放量不得不降反升;其它水泥企业停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09〕33号)第一款第五条:“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西绕城公路以东、南绕城公路以北、107国道以西(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连霍高速公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公路—花园北路)禁止外地过境载货汽车驶入。”的规定,外地过境载货汽车禁止驶入以上规定的区域范围。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
4.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禁烧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重污染天气到来,
市民需要更多地呵护自己的身体
同时
蓝天灰隐,不可气馁
助力一波环保, 贡献自己的力量
外出时更多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碧水蓝天,你我共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