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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来了!

2019-01-14 14:20:05 网络整理 阅读:197 评论:0

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来了!

宿豫区人民政府关于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的公告

为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强化规划引导,严格规划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促进全区“六个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对照省级文件要求,宿豫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修改,《宿迁市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现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照《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第10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实施。

宿迁市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01

规划修改的方向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治,释放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推动乡村振兴拓展用地空间, 在确保宿迁市宿豫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对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用途分区中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和其它用地区进行布局调整。

02

规划修改的重点

本次规划修改的重点是对宿迁市宿豫区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各镇区拟开展幸福家园安置工程、部分村镇拟建设新型社区,改善居民居住、生活条件;根据资源禀赋,为适当发展乡村生态旅游提供用地空间保障;同时,相应优化调整各乡镇村镇控制区布局,通过规划修改调整,进一步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用地布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03

全区主要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宿迁市宿豫区各项控制指标均保持不变。

04

全区规划布局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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