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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湖南 255 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获刑(2)

2019-01-14 19:37:01 网络整理 阅读:87 评论:0

涉农民工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

2018 年 10 月中旬,湖南高院部署了第二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及涉农维权活动,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能拿到工资过年。

据悉,在办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依法扩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范围。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群体性、敏感性讨薪案件,尽量采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提高调解协议的当场履行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避免因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农民工的基本生计。

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避免因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农民工的基本生计。

为了推动涉农维权案件执行有序,农民工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财产担保的,及时先予执行;事实清楚,但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案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经承包人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可以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部分裁定先予执行。对农民工申请执行的案件,优先立案。立案后立即优先网络查询、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优先安排人力、物力执行。

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等执行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简化发放手续,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执行款。

简化涉农案件的办理程序

湖南高院制定了关于涉农维权工作审判执行的配套性文件。2018 年 8 月,发布了《湖南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工作操作指南(试行)》。根据该规定,湖南法院对包括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对简单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简便立案、简便调解、简便庭前准备、简便送达、简便开庭、简便裁判、快速执行,让农民工当事人更快速便捷地打赢官司、拿到案款;对疑难复杂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通过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类案检索,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更好地查明事实、依法裁判,让农民工当事人获得更加公正、更加专业的审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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