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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湖南 255 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获刑(3)

2019-01-14 19:37:01 网络整理 阅读:87 评论:0

2018 年下半年发布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规程(试行)》,对于农民工当事人起诉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争议标的额不高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30% 的单一给付之诉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一审终审;对长沙地区法院受理的争议标的额不高于 10 万元、全省其他地区法院受理案件争议标的额不高于 5 万元,符合小额诉讼其他适用条件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受理案件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渔业公司拖欠 120 人工资,法官冻结补偿款

申请人汤军强、陈佳、曾正安等 120 人与大通湖天泓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渔业)因集团劳动工资争议一案,经大通湖区劳动争议仲裁..作出了大劳仲案字(2018)7 号调解书,由被申请人天泓渔业支付申请人捕捞工资 600000 元、支付申请人 2015、2016 年保留工资 570108 元、支付申请人 2017 年 8 月至 12 月工资 557293.45 元,合计共 1727401.45 元。调解书生效后,被申请人天泓渔业未自觉履行义务。申请人汤军强、陈佳、曾正安等 120 人向大通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通湖区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天泓渔业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 1727401.45 元,但被执行人天泓渔业一直未履行义务。之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询账户等查控方式,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改变思路,运用传统查询手段,得知天泓渔业在益阳市河坝镇人民政府有拆围补偿款 188 万元,执行法官马上与河坝镇人民政府联系,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天泓渔业的补偿款,最终成功执结。

长浏高速 130 户涉农征收补偿款被拖欠 9 年,法院执行高速通行费拆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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