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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五级河长为高质量发展守护绿水清波

2018-06-19 07:29:05 网络整理 阅读:79 评论:0

贵州:五级河长为高质量发展守护绿水清波

水是生命之源,水生态是生态系统的控制要素,是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贵州是长江和珠江上游的生态屏障,是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但我们的生态环境脆弱,水的问题突出并且复杂,如何治理好水生态环境,是当前的迫切问题,更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2017年我省率先推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为治理河湖污染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障。经过一年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全面推进了我省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为了让贵州河湖水量更丰、水质更好、水岸更美,河长制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河长全覆盖

每一条河流都有了守护

贵州省境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59条,省内河网密布,,雨量丰沛,森林植被覆盖率达到55%,是长江和珠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同时,这里山高坡陡,岩溶发达,河谷深切,土层较薄,生态十分脆弱,保护生态尤显重要。

2017年1月1日,我省施行《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该条例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写入在内,贵州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法规中明确推行河长制的省份。

同年3月,我省出台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10月,市县两级和乡(镇、社区)工作方案全部出台。

方案对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河长体系、组织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公众参与、督查考核作出明确要求,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相继建立完善,为河长制全面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去年底,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全省4697条河流共设五级河长22755名,只要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河流,都有了健康守护责任人。与此同时,还聘请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11220名、河湖保洁员13738名,实现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主抓、主干、主责的河长体系。

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四级“双总河长”“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省、市、县、乡四级均由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总河长,市、县、乡三级参照省级做法。此外,我省还分级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政府河长”联手“民间河长”共同推进河长制。

贵州:五级河长为高质量发展守护绿水清波

巡河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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