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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品安全监管将实行记分制!20分即查封生产经营场所

2018-06-19 17:36:27 网络整理 阅读:63 评论:0

交通违法实行记分制,食品安全监管也将实行记分制。6月1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官网上获悉,为推动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加强风险防控,全面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精神,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区或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记分的先进做法,结合风险分级管理原则,该委起草了《深圳市食品安全违法记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深圳食品安全监管将实行记分制!20分即查封生产经营场所

记分标准:一次最高记分为20分

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依据,结合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严重程度,食品生产单位一次记分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4分、3分、2分、1分(附件1);餐饮服务提供者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5分、2分、1分(附件2); 在同一次检查中被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两种或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的,分别累计计算; 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同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到本办法两种以上扣分标准的,应该按照最高分值的条款扣分,不重复扣分;多次检查存在同种或不同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每次均应当记分。

记分周期:12个月内为一个记分周期

以食品生产经营者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证之日起每12个月内为一个记分周期。分数的记录日期同被检查发现违法记分的日期。食品生产单位记分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三级,在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所有食品生产单位记分等级均默认为Ⅰ级。

记分达到20分,记分等级降为Ⅲ级并查封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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