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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2018-07-02 18:55:40 网络整理 阅读:198 评论:0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沈冠楠报道:近日,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发布消息,将该县目前五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基建和经营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三类水价(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水价之间的比价关系为1:1.43:4。

南昌县水费本月起涨价 一级居民用水涨0.39元

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县县城供水价格改革方案》上看到,居民用水由之前的1.15元,,分三级调价为1.54元、2.31元、4.62元,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基建和经营用水归类为二类非居民生活用水,由之前的1.30、1.30、1.65元统一调价为2.20元;特种行业用水归类为三类特种用水,由之前的4.50元调价为6.16元。上述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据方案,调整后水价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9〕1718号),居民生活用水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为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以外的其他所有用水;特种用水主要包括高档洗浴(足浴)、桑拿、按摩、咖啡厅、洗车、纯净水生产、游泳馆、高档美容美发、歌舞厅、酒吧、茶座等用水。

7月2日,中国江西网从南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核实,上述水价已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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