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2019.5.21实施)

2019-05-25 03:49:39 暂无 阅读:902 评论:0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2019.5.21实施)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点窜《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意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公 告

(第36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点窜〈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意》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经由,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019年5月21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点窜《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意

(201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二次会议经由)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当局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批改案(草案)》的议案,决意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作如下点窜:

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卫生、国资、税务、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点窜为“卫生健康、应急治理、国资、市场监视治理、税务等有关部门”。

二、将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七条中的“工商行政部门”点窜为“市场监视治理部门”。

三、删去第二十三条第八项中的“和申报缴费数额”。

将第十二项点窜为:“社会保险办事机构遵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划定的情形;”

四、将第二十六条点窜为:“对用人单元单子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元单子用工地点地的县级人民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具体管辖局限该当向社会公开。”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依法设立的自由商业试验区、斥地区、财富园区等特定区域用人单元单子的劳动保障监察,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能够依法托付特定区域相符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前提的组织实施,司法、律例尚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五、将第二十七条点窜为:“对下列景遇之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由地级以上市人民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吊销其核发的许可证的;

“(三)经有权机关核准对市辖区用人单元单子统一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对下列景遇之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省人民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

“(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吊销其核发的许可证的。”

七、删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八、删去第三十条中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元单子等”,将该条中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待遇”离别点窜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

九、删去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也能够将本身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打点”。

本决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凭据本决意作响应点窜并对条目顺序作响应调整,从新发布。

起原:劳动法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