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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开展焦化行业整改回头看:严查假整改欺上瞒下

2018-07-05 22:46:04 网络整理 阅读:171 评论:0

山西开展焦化行业整改回头看:严查假整改欺上瞒下

中新网太原7月5日电 (任丽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行为”“对虚假整改、虚假验收的实施严肃问责”“存在假整改,欺上瞒下行为的,严肃问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5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开展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回头看”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及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问题;是否存在烟气无组织放散的问题;是否扬尘管理到位,以及是否已完成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等问题。

山西对未按要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倒查环保设施验收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以逃避监管方式偷排偷放大气污染物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凡一个季度内日均值超标天数超过20%以上的和未按环保执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视为严重超标排污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因运行管理不到位导致超标排放或烟气跑冒问题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对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改造进展缓慢的,给予警示,告知企业逾期未完成的法律后果。

此次专项行动,山西要对辖区内焦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以“雷霆手段”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行为。对虚假整改、虚假验收的实施严肃问责。

山西对此次专项行动将进行严格考核问责。对县(市、区)范围内发现1户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或2户焦化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污行为的,由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追究县级相关领导责任;对设区市范围内发现2户焦化企业未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或3户焦化企业存在严重超标排污行为的,由省环保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设区市相关领导实施问责;对省级抽查发现存在假整改,欺上瞒下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山西省环保厅强调,“回头看”不能搞“一阵风”,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焦化行业环保整改达标排放取得实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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