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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供销社原主任苏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

2019-07-06 04:06:38 暂无 阅读:809 评论:0

近日,由上思县人民审查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结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苏海(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调用公款、滥用权柄一案在上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由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供销社原主任苏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

审查机关指控:

被告人苏海身为国度工作人员,在担当中共东兴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东兴市征地拆迁向导小组组长、东兴市规划..副主任,防城港市供销合作社结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时代,行使其职务之便当,与他人合谋,捏造事实,骗取稀奇数额伟大的国度专项资金;调用数额伟大的公款用于经营运动,从中不法获利人民币数十万元;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赐与数额伟大的现金及股份;超越权柄,违反划定处理公务,致使民众产业蒙受重大损失。

审查机关认为:

审查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海身为国度工作人员,行使职务上的便当,伙同他人捏造事实骗取民众财物;调用公款给他人用于经营;为他人谋取好处,不法收受他人赐与的财物;超越权柄,违反划定处理公务,其行为已离别触犯《..刑法》第382条、384条、385条、397条之划定,该当以贪污罪、调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权柄罪穷究其刑事责任,该当以贪污罪、调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权柄罪穷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查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裕揭橥了定见,公诉人现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苏海做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由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供销社原主任苏海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

(起原:上思县审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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