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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一涉黑团伙犯罪长达10余年,今在宜州开庭审理

2019-08-19 16:23:13 暂无 阅读:1165 评论:0

8月19日上午,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蓝志军等48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向导、列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意危险罪、挑衅滋事罪等15项罪名一案。

河池一涉黑团伙犯罪长达10余年,今在宜州开庭审理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审查院派员出庭支撑公诉。蓝志军等48名被告人以及40名辩护人到庭列入诉讼。被告人眷属、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50余人旁听结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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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8年4月时代,被告人蓝志军(绰号“同德老二”、“二哥”)为在河池市宜州区社会上树立不法权势,攫取经济好处,先后集结被告人蓝盛东、邹永辉、蓝志勇、杨怀荣等人实施有意危险、挑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过为,络续成长强大本身的势力,扩大威名,逐渐形成了以蓝志军为组织者、向导者,以蓝盛东、邹永辉、杨怀荣、蓝志勇、李小甫和马振文、李苹峰为主干成员,以彭崇庆、韦国袭、汪韦封等工资列入人员的构造不乱、条理分明、主干成员不乱、人数浩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河池一涉黑团伙犯罪长达10余年,今在宜州开庭审理

该犯罪组织历经十余年的成长,固然实施的部门违法犯罪过为被司法机关袭击,但在被袭击事后又重操旧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在成长过程中呈现人员相对不乱但又进进出出、主干成员调换的特点,时代蓝志军曾因有意毁坏财物罪以及不法持有..罪、开设赌场罪两次获刑入狱,马振文因对蓝志军不满,率领手下与李苹峰另立山头(该黑社会组织成员已悉数获刑),但蓝志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却从未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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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志军在出狱后立马从新群集组织成员,重操旧业,依靠主干成员让该组织持续成长强大。在该组织的成长过程中,形成很多不成文的划定,蓝志军行使这些划定撮合、牵制和掌握该组织成员的运动及组织的平常运动,让组织构造加倍不乱。

自2004年至2018年,该犯罪组织接纳暴力或软暴力的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打架、挑衅滋事、强逼生意等违法犯罪,个中有意危险5起、挑衅滋事9起、有意毁坏财物3起、聚众打架1起、不法拘禁1起、强逼生意3起、欺诈勒索1起、开设赌场14起、不法采矿4起、合同诈骗1起、滥伐林木1起、不法持有..2起、不法生意..2起、波折公务2起;违法行为3起。

该犯罪组织及其成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共致1人重伤, 7人轻伤, 3人稍微伤。经由实施开设赌场、强逼生意、不法采矿等犯罪和经济运动,获取经济好处为人民币3672774.9元,维系其犯罪组织的生存和成长。此外,该犯罪组织成员还实施了输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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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犯罪组织经由实施违法犯罪运动,袭击竞争敌手,争夺势力局限,树立不法权势,称霸一方以此谋取经济好处,在宜州区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损坏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蓝志军等48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的相关划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的确、充裕,该当以组织、向导、列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聚众打架罪、不法拘禁罪、强逼生意罪、欺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不法采矿罪、合同诈骗罪、滥伐林木罪、不法持有..罪、不法生意..罪、有意危险罪、挑衅滋事罪、有意毁坏财物罪、输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15个罪名,离别穷究48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河池一涉黑团伙犯罪长达10余年,今在宜州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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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法庭一一核实被告人的身份,示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力,并环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查询。因本案涉案人数、犯罪事实多,案情疑难、复杂,庭审估计将持续约十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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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娜 通信员:谢春程 罗仪 陆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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