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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处罚不挂号牌 交巡警:想都别想

2019-08-20 07:23:28 暂无 阅读:832 评论:0

近日,渝中区交巡警大坪大队民警巡至辖区医学院路口时,赫然发现一台未吊挂号牌的白色轿车,违规停放在路边。便立刻上前观察,发现此车辆破损严重,车架号牌恍惚,车身漆也是全车重做,民警感受疑点重重,于是立时申报支队批示室派拖车到现场,将该车拖移并先行暂扣。

经民警查询认识,车主李某此前以1万元人民币购置该车。“我刚把车开进补缀厂检讨,只是检讨后忘了挂牌罢了,并且我只是将车停在路边,并未驾驶移动,你们最多算我违规泊车……”李某在接管处理时仍然持续妄图诡辩。民警遂调取李某驾车视频,佐证了其违法行为,在事实眼前李某供认不讳,称其是因害怕违章被处理,故取掉号牌隐匿惩罚。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条和九十三条第二款划定,赐与李某未按划定吊挂灵活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的惩罚;对其违规泊车的违法行为赐与罚款200元的惩罚;另凭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划定》,驾驶人李某在一个积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12分,李某的A2准驾车型将降级为B2。

逃避处罚不挂号牌 交巡警:想都别想

“车辆号牌最大的感化就是对车辆进行识别。”交巡警大坪大队副大队长邹林伶透露,在交通事变中,若是有关生事车辆逃逸,车商标是目击者供应线索或民警查找车辆时的有效识别,所以灵活车号牌感化重大,其违法行为主观有意性强、社会风险性大、行为性质恶劣,我法律律对涉及灵活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也十分严峻。基于此,司法对未吊挂灵活车号牌,或许有意遮挡、污损或许不按照划定安装灵活车号牌上路行驶的驾驶员,均明确了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惩罚。

渝中交巡警提醒:恢弘驾驶人员毫不能因为害怕违章处理,而做出随意涂改、遮挡、甚至拆除灵活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车上路,必然要严厉遵守交通司法律例,平安驾驶、文明行车。天网恢恢、疏而不露,请勿心存侥幸,违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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