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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男子网上辱骂凉山救火英雄,获刑7个月

2019-08-22 08:29:34 暂无 阅读:1561 评论:0
福建男子网上辱骂凉山救火英雄,获刑7个月

据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审查院新闻,由南平市审查机关提起的福建省首例捍卫英雄烈士声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于20日在南平市顺昌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国度级媒体上书面公开报歉。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丛林火灾,介入抢险救灾的27名丛林救火员和3名处所干部群众英勇牺牲。2019年4月2日至5日时代,顺昌县的黄某某多次使用QQ、微信账号在10余个群内揭橥欠妥谈吐,毁谤、羞辱消防烈士。

把握情形后,顺昌县审查院在省、市两级审查院的指导下实时介入,指导公安机关睁开侦查,协助固定证据,并于4月29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核准拘系。6月21日,顺昌县审查院就黄某某羞辱英雄烈士信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顺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果然鄙夷国度纲纪和社会公德,在互联网上对救火牺牲的救火员及他人揭橥带有羞辱性质的欠妥谈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坏了社会秩序,组成挑衅滋事罪。

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亵渎了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损害了英雄烈士的信用权和声誉权,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涵国度级媒体上书面公开赔礼报歉、消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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