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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某村原主任李俊文等1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最高被判24年

2019-10-14 01:18:13 暂无 阅读:538 评论:0

10月11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俊文等人组织、向导、列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涉案15名被告人中,李俊文犯组织、向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挑衅滋事罪、隐匿管帐凭证罪、不法占有农用地罪等4项罪,13名被告人犯列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挑衅滋事罪等,1名被告人犯挑衅滋事罪。

太原某村原主任李俊文等14人涉黑案一审宣判,最高被判24年

审 理 查 明

从2005年起,被告人李俊文雇佣村治保会成员、无业青年到场其创办的企业,在其所承揽的多个项目工程上,指定李某、赵某、胡某、梁某等为负责人,其余人员负责收料开票等。由村外人员石某、郭某充任专职打手,贺某为郭某联络摆场子人员,逐渐形成了层级构造分明、较为固定且历久持续的组织。该组织以企业为依托,以恫吓、干扰、暴力、钳制等手段,在太原市小店区农牧场周边强行承揽工程,长时间掌握和垄断农牧场土方、地材等工程项目,鼎力攫取经济好处。同时,时任村委会主任的被告人李俊文经由掌握村民代表大会、..大会等形式,在村承揽建筑小区、门面房、垫土方、修路、拆迁等项目,垄断资源,严重违反财务治理轨制,接纳坐收坐支的手段络续侵吞集体资产。该组织攫取经济好处后,李俊文为组织成员供应工资..或生活帮助,撮合组织成员,维护该组织的不乱和成长强大。该组织多次接纳暴力殴打等体式倾轧竞争敌手,致使他人不敢在该区域内承揽土方及地材工程;李俊文历久把握下层政权,对与其有定见者或许介入竞选者接纳暴力等体式进行打压报复,造成村民惊恐;该组织及其成员经由上述手段,在农牧场周边并吞土方工程,形成了不法掌握,严重损坏了村民的正常生发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 院 判 决

凭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风险水平及在配合犯罪中的感化,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俊文犯组织、向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挑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褫夺政治权力五年,并处充公小我悉数产业;其余被告人离别被判处十二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乡当局工作人员、被告人眷属及人民群众旁听了宣判。

编纂:韩喃楠

起原: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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