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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陈家屲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2018-07-27 20:13:42 网络整理 阅读:113 评论:0

近日,从司法部、民政部传来喜讯,安定区陈家屲村荣获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按照《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97号)要求,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决定表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一村等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甘肃省20个村(社区)光荣入选。

安定区陈家屲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安定区陈家屲村荣获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决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对已命名表彰的各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区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丰富和拓展了普法内涵,保障了民主法治建设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区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1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以此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讯员 安定区司法局 李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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