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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7 16:26:55老黄小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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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

2009年,时任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的局长助理、综合规划处的处长的陈辉,认识了小她15岁的四川籍女子胡祖英,两人都是离异的,陈辉带着一个女儿,胡祖英带着一个小儿子,相同的境遇使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

难寻的真相

胡祖英

平静的生活在2012年3月8日那天被打破了。陈辉说那天晚上他和女友胡祖英像往日一样,晚上九点多钟他先哄胡祖英的儿子睡觉,接着回到房间与女友闲聊了几句,两人就睡了。第二天早上他出门上班,女友还送到了门口,可没想到这竟成永别。

3月9日下午3点多的左右,陈辉说他接到了胡祖英的短信,短信内容是:“遇见多年的老朋友,晚上一起吃饭,晚上麻烦你接下孩子,我晚点回。”

可到了晚上10点多,女友胡祖英还是没有回来,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回。陈辉说那天晚上他找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有打听到胡祖英的消息,他意识到胡祖英可能是出事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将胡祖英失踪的消息通知了她的家人。

胡祖英的家在四川省泸州市的乡下,接到胡祖英失踪的电话后,胡祖英的家人连夜赶到了昆明。可是经过一番寻找,同样没有消息,无奈之下只得报了警。

在警方调查时,胡家人没有停止寻找,四天后他们在昆明市郊的一座别墅小区发现了异常:他们在小区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块儿新翻动工的土地。因为胡祖英已经失踪四天了,胡家人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

胡家人找来了工具,扒开了新土。很快土里面就露出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胡家人赶紧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在新土下面挖出了一具蜷曲着的尸体。死者的四肢和颈部都被胶带捆绑着,头部包裹着黑色塑料袋,身上穿着一套粉红色的睡衣,脚上没有穿鞋。虽然面部被包裹,胡家人还是能认出死者正是失踪多日的胡祖英。

难寻的真相

发现尸体

法医发现胡祖英睡衣的前胸处有一大片血迹,胡祖英面部被棉质毛巾覆盖,整个毛巾都被鲜血染透。尸检发现,胡祖英的头部、胸部有多处骨折,法医认为胡祖英的死亡是被钝器打击头部,颅脑损伤所致。

难寻的真相

带血的睡衣

陈祖英尸体被发现的那座别墅小区叫红色庄园,位于昆明市下辖的寻甸县境内,离昆明市100多公里远,红色庄园是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入住率并不高,小区内很荒凉,草深人稀,陈辉在这里有一套别墅。

难寻的真相

红色庄园

陈辉这座农家小院式的别墅位于红色庄园的西北角,位置十分偏僻。陈辉和胡祖英平时不住在这里,只是节假日偶尔过来住几天,胡祖英的尸体就是在离陈辉家别墅300多米远的一处山沟里被发现的。

短信中说外出会朋友的胡祖英因何死亡?尸体又怎么会被埋在陈辉别墅附近?

胡祖英尸体被发现的当天,陈辉并没有在现场,是女儿打电话告诉他的,陈辉说听到这个消息他很悲痛,但是压根没想到别人会怀疑他是凶手。

陈辉说他与女友胡祖英同居的三年多时间里,两人相处得比较融洽。2012年春节两人都开好了婚姻状况证明,准备过完春节找个时间去登记,可没等到那一天就出事了。

陈辉说胡祖英经常会带她的朋友到那间别墅去玩,知道那间别墅的并不是只有他自己,胡祖英的很多朋友都知道。胡祖英出事前发短信说是和朋友一起吃饭,陈辉觉得可能是胡祖英带朋友来别墅玩,在别墅出的事,尸体才被埋在了别墅附近。

难寻的真相

陈辉

如果真的是这样,当天与胡祖英在一起的朋友嫌疑很大,问题是那个朋友是谁?
胡祖英只读了高中,很早就外出打工,22岁那年结了婚,可婚后不久感情就出了问题,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就离了婚,离异的胡祖英带着儿子只身到了云南的省会昆明,在一家酒店做销售。

难寻的真相

胡祖英


在酒店上班时,胡祖英认识了陈辉,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并同居。同居后因为在酒店赚钱不多还辛苦,胡祖英就辞了职,先是做了一些小生意,可生意也没做多久就做不下去了,出事前处于待业状态。

胡祖英的朋友并不多,外出应酬也很少。警方曾进行过排查,没有找到当天与胡祖英在一起的朋友,也没有发现哪位朋友有嫌疑。但是在2012年3月20日,警方在昆明的大街上将外出办事的陈辉抓走了,认为他是最大的嫌疑人。

陈辉说,警方似乎一开始就认定人是他杀的,反复给他做工作,要他配合主动交代,但他一直否认,在随后的三年多时间里,警方先后给陈辉做了14份笔录,可陈辉一直否认杀人。

陈辉的否认并没有让他获得自由。2012年3月21日被寻甸警方刑事拘留,4月26日被批捕,2014年11月被起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直到2015年6月9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他无罪才被释放,离他2012年3月20日被抓已经过去了三年多。

陈辉认为自己被关押被冤枉,主要原因是具体办案单位寻甸县公安局没有摆脱有罪推定的办案思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凭想象认定他、抓捕他导致的。那寻甸县公安局为什么一开始就认定陈辉是凶手呢?难道真如陈辉所言,仅仅只是凭想象靠推测?

警方认定陈辉是凶手,从证据上来说确实有些难度。因为陈辉十分狡猾,警方没有掌握到他杀人的直接证据,但警方调查到的间接证据还是能够锁定他的。

警方指控陈辉的第一个证据就是胡祖英的尸检报告。胡祖英的死亡时间距尸检时间5天左右,距最后一餐6小时以上,法医的尸检时间是2012年3月13日,往前算5天应该是3月8日。多名证人证明胡祖英那天晚饭前还是好好的,那么她应该是晚饭后出的事。

陈辉家的晚饭一般是在晚上6点左右,晚饭后6个小时,应当是3月8日的深夜到3月9日的凌晨。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胡祖英是在家里睡觉,没有外出,胡祖英的尸体被发现时,身上穿的是一套粉色的睡衣,脚上没有穿鞋,似乎是在家居或者睡觉的环境下被害的。在家里遇害谁是凶手?凶手只能是当时和胡祖英一起睡觉的陈辉。陈辉之前声称胡祖英是3月9日下午外出会朋友才出事的说法完全是在说谎。

除了有作案的时间与条件,警方还发现陈辉3月9日的运动轨迹十分诡异,似乎是在搬运和掩埋尸体。

据小区的门卫讲述,3月9日中午陈辉曾经开车回了一趟家,并且是将车子倒进小区,停在他家单元门前。那天陈辉从车上搬了一些东西下来,然后就上了楼,但陈辉是什么时候走的,是不是又搬了其它东西,门卫并不清楚,因为他刚好外出了。

3月9日中午开车回了一趟家,还停在自家单元门前,胡家人认为陈辉很有可能是将尸体搬了下来,与此相呼应的是当天半夜,陈辉又开车出了城。警方通过昆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提取了高速的监控相片,监控相片显示:2012年3月9日晚上10点20分,陈辉开车上了昆明城的高速,23点31分,他在“金锁”出口下来了。3月10日凌晨2点8分,陈辉又从“金锁”上了高速,3点回到了昆明城内。“金锁”出口下来10多公里就是红色庄园小区,陈辉家的别墅就在那里,胡祖英的尸体也是在那里被发现的。

难寻的真相

监控截图

深夜开车出城,在埋尸现场附近的出口下来,一个半小时后返回,陈辉在干什么?警方认为陈辉搬运掩埋尸体的可能性较大,为了印证,警方做了一个侦查实验。

侦查员开车从高速下来,到达红色庄园陈辉的别墅,找工具、挖土坑、掩埋尸体,再开车返回高速公路,整个流程用时一小时24分,接近一个半小时。

陈辉有作案和掩埋尸体的条件,无疑他是有嫌疑的,可同时案件中还有一些疑点,这些疑点又和指控陈辉是相矛盾的,如果警方无法将它排除,那就此认定陈辉是凶手就会有问题。

警方推测,胡祖英是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遇害的,陈辉的手机显示3月9日下午3点21分接收到了胡祖英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说是晚上和朋友吃饭,如果这条短信真是胡祖英发的,那就与警方指认陈辉在3月8日深夜就已将胡祖英杀害的结论相矛盾,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通讯部门的资料显示:3月9日下午3点21分,死者胡祖英手机发出的那条短信是通过陈辉单位的一个基站发送出来的,与此同时接收这条短信的陈辉的手机也是通过他们单位那座基站接收的,两部手机在同一个基站覆盖的范围内。经了解,这座基站是一座特殊的基站,它只能覆盖陈辉所在单位的这栋楼,也就是说这个基站是一个专用基站。

陈辉单位的监控显示:3月9日陈辉早上7点45分到的单位,中午有过出门,下午1点多又回来了,一直到下午16点36分才离开,也就是说下午15点21分胡祖英手机发出那条短信时,陈辉正在单位,而陈辉单位的监控显示,死者胡祖英当天并没有去过陈辉的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推测,胡祖英的手机很可能是陈辉自己拿在手上,自编自导了一出胡祖英还没有死亡,甚至还要出去和朋友相聚的假象。

除了短信,还有一个疑问,陈辉与胡祖英两人同居三年多,案发前双双都开了结婚状况证明准备领证,如果是陈辉杀人,他的动机是什么?胡家人和警方调查认为,陈辉对自己与胡祖英的感情并没有说真话,同样做了虚假陈述。

胡家人说,陈辉与胡祖英两人刚开始相处还可以,可到了后来,由于陈辉的女儿正处青春期,性格叛逆,再加上胡祖英的脾气不是很好,两人之间发生了许多矛盾,日子过得并不和谐。

除了两人自身的感情有问题,警方的调查显示,陈辉事实上在外面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一个姓谢的女人陈述,她和陈辉是通过征婚网站相识的,相识后陈辉对她展开了追求,2012年2月28日,也就是胡祖英遇害前的10多天,她与陈辉在一家宾馆发生了关系。胡祖英死亡后,她还和陈辉同居在一起。

胡家人说,由于两人感情并不和谐,陈辉并不愿意与胡祖英结婚,可胡祖英并不想就此结束。胡祖英的一个朋友对警方说,胡祖英曾向陈辉提出,如果两人分手,陈辉得给她50万元的补偿,否则她就去告他有经济问题。

陈辉曾经跟胡祖英说过,他的单位里每年从他手里过的钱接近10个亿。胡家人说可能是胡祖英掌握有陈辉贪污腐化的行为,并以此相逼,这是作为公务员的陈辉最为担心的,出于安全考虑,陈辉这才对胡祖英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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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英母亲

胡祖英死亡后,由于前夫早年就不见了踪影,当时只有5岁多的儿子只得跟随外婆回到了四川泸州老家。胡祖英的儿子由于从小缺乏父爱,与陈辉相处了三年多,对陈辉有了很深的感情,这份感情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世而淡化,他还一直将陈辉称为爸爸。

有作案和处理尸体的时间与条件,与死者的感情还出了问题,事后还进行了掩饰,警方认为陈辉的嫌疑是很大的。那么为什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辉无罪,还把他放了出来呢?

陈辉承认,由于女儿的事情他和胡祖英之间有过矛盾,但并不激烈,也没有导致感情恶化,与那位谢姓女子的交往,他认为只是精神出轨,他说在胡祖英出事前并没有与谢姓女子发生性关系。(这一点与谢姓女子所说不一致)

陈辉强调,胡祖英很顾家,还比他小15岁,遇到她是他一生的幸福,他一直想与她结婚,否则不可能在出事前开好了结婚状况证明。

可是如果陈辉真的不是凶手,为什么那么多证据指向他?

陈辉对此进行了解释,他认为警方的推测是站不住脚的。他首先指出,警方通过尸检报告推算出胡祖英是在3月8日深夜至3月9日凌晨死亡,并以此认定陈辉有作案与埋尸的时间与便利,他认为警方的推算并不严谨。尸检报告里描述胡祖英的死亡时间距尸检5天左右,而5天左右,既可能是4天,也可能是5天或者6天,如果是4天的话,那么胡祖英在3月9日死亡就有了可能。

第二,陈辉认为,警方凭借他和胡祖英的手机在同一个基站就认定胡祖英当天外出的短信是他自编自发的,也不可靠。只能证明他们两人的手机离得很近,而且在陈辉单位背后有一条街,街上有卖衣服的店,也有可能胡祖英那天就在那个地方。

陈辉指出,他们单位的通讯基站并非只覆盖他们单位,警方的那个假设是不对的。当地通讯部门提供的证明,证实陈辉单位的那座通讯基站确实并非只覆盖陈辉本单位,它与周边的基站存在着重叠与交叉的地方,陈辉与胡祖英两部手机在同一个基站出现可能性有很多种。

尸检报告推算的时间不准确,手机的短信不能确定是陈辉自编的,那胡祖英就有可能真的是在3月9日出事。如果胡祖英是3月9日死亡的,手机短信确实也是她发给陈辉的,那案件的真相可能是另外一番景象,而3月9日那天陈辉的运动轨迹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陈辉说,他3月9日中午回去,在家里面就呆了10到15分钟左右,当时是中午,小区里人来人往的,他怎么可能那会儿开车回家搬运尸体?而且3月9日深夜,他之所以开车离城去了郊区,并停留了一个半小时,并不是搬运和掩埋尸体,而是为了寻找胡祖英。

陈辉还指出,警方其实知道这起案件是有另外真相存在的,只是他们不愿意正视。尸检报告上显示,胡祖英身上有多处受伤,从这些受伤情况看,胡祖英死之前应该发生了一些搏斗。案发后,寻甸警方曾经对陈辉家和陈辉的车子进行过多轮勘查,结果没有发现任何与凶案有关的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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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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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的车

因此这个案件就有了两个硬伤:一是作案现场没找到;二是作案凶器没找到。

陈辉还说,如果胡祖英真的是他于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在家中杀害的,作案现场和搬运尸体的车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迹。没有任何发现,反证了另外真相的存在,对此警方是心知肚明的。

经过陈辉的一番解释,之前警方指认陈辉的证据,立刻就变得支离破碎、模棱两可了。

陈辉的辩驳让胡家人感到很无奈,因为许多事情只发生在陈辉和胡祖英两人之间,再加上作案现场是在他家,处理尸体又是在深夜,事后陈辉还进行了掩饰,警方的取证难度确实很大,不过警方还是提到了一条客观的证据,能够直接指控陈辉。

警方从捆绑胡祖英尸体的胶带上,提取到了6枚指纹,通过比对,这6枚指纹全部是陈辉的,并且还有两枚是血潜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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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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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

胡家人认为,如果人不是陈辉杀害的,在捆绑胡祖英尸体的胶带上,怎么会有他的指纹,并且还有带血的指纹呢?这条证据足够认定凶手就是陈辉!

可这条在胡家人和警方看来十分有利的证据,陈辉却不以为然。陈辉说如果他在胶带上留下了指纹,那说明他在作案的时候没有戴手套,那就肯定不止留下这几个指纹了。陈辉解释说,尸体上的胶带之所以有他的指纹,那是因为嫌疑人捆绑胡祖英尸体的胶带,是从他家别墅里拿的,而他家别墅里的胶带他之前曾经撕下来一条一条的,后来没用他又粘了回去,胶带上的指纹应当是那时留下的。而指纹上有血也可能是先有的指纹,后来沾上的血。

陈辉的辩解,胡家人认为太过牵强。首先如果人不是他杀的,嫌疑人从他家别墅拿胶带,怎么这么巧是被他撕开过的?第二,即使是他撕开过的,又怎么刚好沾有胡祖英的血?两个巧合同时满足,这种可能性太小,根本就不可信。

不过法院认为,在捆绑尸体的胶带纸上检出陈辉的血潜指纹,只能证明陈辉接触过尸体和捆绑尸体用的胶带,不能得出陈辉杀人的唯一结论。

寻甸警方在陈辉的电脑中,发现其多次搜索“故意杀人罪”、“手机定位”、指纹等词汇,警方认为这是陈辉为其脱罪作准备。陈辉承认他的确搜索过这些词汇,但是因为胡祖英失踪后,看能否找到相关线索。

法院认为,对陈辉使用的电脑检出有搜索“故意杀人罪”、“手机定位”等词的问题,不能成为陈辉杀人的证据。

胡家人指出,陈辉的种种辩解其实是在钻空子,想将水搅浑,让人感觉案件有其他的真凶,可静下来一想,胡祖英是死于谋杀,警方的调查没有发现胡祖英与人有矛盾,也没有发现其他人有嫌疑,除了陈辉还会有谁要谋杀她呢?胡家人认为陈辉的嫌疑仍然是最大的。

2014年4月4日,昆明市检察院将陈辉起诉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6月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辉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既不能确定案发现场在哪儿,也不能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作案工具是什么也没有查清,警方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陈辉接触过胡祖英的血和捆绑用的胶带,并不能形成陈辉杀人的唯一结论,公诉机关指控陈辉杀人的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应当宣布无罪。

难寻的真相

法院的结论

陈辉被宣布无罪,恢复了自由,他已经申请了恢复原来的工作岗位,希望能尽快地过上正常的生活,可对受害人胡祖英的家人来说,陈辉的自由意味着胡祖英的死还没有结果,他们的内心无法安宁。

胡家人对法院为何会判陈辉无罪,既不能接受也无法理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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