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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女书法家的生存境况(2)

2018-08-12 22:17:26 网络整理 阅读:120 评论:0

因书法而名的女性即使表现了自己卓越的才华,被记入文字也不是以个体生命和独立的身份出现,而是以男性的从属形式被记录。如某某母、某某妇、某某妾、某某妹、某某女、某某侍人、某夫人、某氏,抑或某某孙女、某某侄女……等等。她们在文字的记载或论述中必须依附一个直接从属的男性来确立自己的身份,尔后才艺,当然风尘名妓除外。晋之卫夫人的书法可称中国书法史上最负盛名的女书法家之一,且其于书法理论,也有很高的造诣,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认定卫夫人所著的《笔阵图》,在总结自己书法创作实践的基础上,论述了七种常见笔画的具体形象要求,对以后“永字八法”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这样一位在书法史上美名盛传的书法家,在记录的文字中也要标明“晋汝阴太守李矩之妻”的身份。

封建社会的妇女几乎没有机会与外界的社会接触,“闺阁”就是她们终生的生活环境,因为生存空间的限制,所接触的无非家人,想象力受到一定的遏制,才情得不到发掘,因而她们的书法多受父或夫或家庭的影响,大多没有自己独立的风格和审美追求。蔡文姬书法传自乃父蔡邕,父女书风类同;管道升书法深受其夫赵孟頫的影响,故其书牍行楷与赵孟极为相似;明末女书法家蔡玉卿以学其夫黄道周的书法而著名,清文学家王士祯《居易录》中说“(蔡)书法学石斋,造次不能辨”,而清代被称之为“浓墨宰相”的刘墉,其妻妾所书几能乱真,皆可代笔。

古代书论涉及女性书艺的品评大多关注于女性本身,或女性特质,或脱离“女性”本色而有男性特质――丈夫气。所评视角是主宰社会的男性眼中从属地位的女性的才艺。《佩文斋书画谱》引《唐人书评》评卫夫人的书风"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舞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波浮霞"。宋《宣和书谱》评价薛涛书法:“无女子气,笔力峻激。其行书妙处颇得王羲之法,少加以学,亦卫夫人之流也”。宋代与范仲淹并称“韩范”的名臣韩琦的文集《安阳集》(后人编辑)中评说 “安国夫人崔氏(韩琦之妻)善书札,体法甚老,无妇人气” 。 元夏文彦著《图绘宝鉴》中评管道升曰“用笔熟练洒脱,纵横苍劲秀丽,绝不是一般女人的状态”。这些品评或曰作者有女性特质,或曰作者脱离女性特质而无妇人气,其实都是从作者的女性性别特质出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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