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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没有“科举考试”,那当时官场是如何进行人才选拔呢(2)

2018-12-08 19:52:32 网络整理 阅读:110 评论:0

经历过景帝一朝,即所谓的“文景之治”。汉代的国力不仅得到了恢复,甚至可以说是极为的繁荣。因此,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道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整个国家需要蓬勃发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儒家哲学应运而生。“元光元年(前134)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这进一步明确了举荐人数和时间规定。需要特别重视的是,汉武帝在诏书中也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思想内容。《汉书·董仲舒传》记载说:“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及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才、孝廉,皆自仲舒发之。”董仲舒确立了以儒家经典作为取士标准,这和隋唐以后以经术取士的科举制度是一脉相承的。甚至可以说,察举制在很多方面为科举制的出现做了充分的准备。

我们之前提到了察举制只是汉代的一种主要选官制度,其操作非常复杂。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选官制度,而这些制度是相互补充的。自从察举制度在汉武帝时期得到明确确立以后,它就获得了长足发展。其由单一的察举科目向更多的察举科目变化,考选的方式也在逐步加深和完善。就察举制来说,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所谓的常科是指常年设置的,有固定时间的察举科目;制科也称特科,是由皇帝下召不定期举行的特殊科目。那么,这两科又是如何细分的呢?

汉朝没有“科举考试”,那当时官场是如何进行人才选拔呢(2)

图3 汉朝的官员

我们先说常科吧,其主要内容包括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制科或特科则包括明经、明法、治剧、敦厚有行、武猛知兵法、阴阳灾异、有道等科。看到这里是不觉得察举制的内容实在太多了。别着急,这只是察举制内部的划分。我们说过,除了察举制,汉代还有别的任选制度作为补充。此外,汉代在选官的方式上还采取了荐举和辟除,个别时期也会采用征聘、郎选等各类所谓的杂途作为选官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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