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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最体面的1种刑罚,不喝醉下不了手,也是最考验人心的刑罚

2018-06-18 13:58:59 网络整理 阅读:217 评论:0

在我国古代,帝王(含君主、皇帝、国王、诸侯王)和贵族的权威至高无上,对犯罪的惩罚也极其简单,大约只有两种:处死和奴役。从中世纪到19世纪,官方施行刑罚的目的主要是报复犯罪兼收惩治..和震慑不轨之效。仅仅在18世纪末期的英国适用死刑的罪名就达200余种之多。较久之前欧洲的法律便已经要求司法者必须取得罪犯的供词后才能定罪,于是一些热心的志愿者便被派到用于拷问疑犯的内庭去。

古代最体面的1种刑罚,不喝醉下不了手,也是最考验人心的刑罚

这些人充分运用暴力以及刑技方面的想象力迫使犯人逼供。以国王和国家的名义滥用权力的情况时有发生,,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处以死刑的人数与总人口数总是同步增长。文明的进步促使公众对酷刑的不满与日俱增。人们再也无法忍受当局野蛮的折磨犯人以及把稍有过失的市民动辄处死。于是流放和监禁这两种惩罚手段得以出现并逐渐成为重要的刑罚措施。尽管如此囚犯也经常得不到食物、干净的水和新鲜空气,更谈不上医疗和娱乐了。

古代最体面的1种刑罚,不喝醉下不了手,也是最考验人心的刑罚

在古时候刑罚非常多,最著名的就是满清十大酷刑了。但是我们今天要说的不是这些残酷的刑罚。而是最体面的一种。明代最悲剧色彩皇后,就被她丈夫用了这种刑罚。周皇后是非常贤惠的皇后,在朝政一团乱麻的时候,皇后总是能恰如其分的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比如对皇太极的战与和、对李自成的剿与抚等。在崇祯要达官显贵为国家出血的时候,她还第一个发动自己的父亲为国捐资。只可惜,这些成效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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