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晚,一名外卖小哥因喝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查获,其驾驶证被记12分。
当日21时30分许,永川交巡警第七勤务大队在在永川城区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专项动作时,发现一辆装有外卖箱子的摩托车在临近查缉点后,倏忽加快调头,预备脱离,执勤民警快速上前将其拦停并掌握,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一接近驾驶员,民警就闻到了酒味,便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检测究竟为32mg/100ml,属于喝酒后驾驶灵活车。该驾驶员认可,本身在晚餐时喝了一瓶啤酒,想着本身没喝几多,又过了几个时辰了,便心存侥幸的驾驶摩托车去送餐。
因为属于喝酒后驾驶灵活车,该名驾驶员将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并暂扣灵活车驾驶证6个月的惩罚。
交巡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本身和他人平安,切记不要酒后驾驶灵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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