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因号牌违法
罚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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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在句卓路与杨塘路路口,车牌为:苏AH5590,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查获,以“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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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在宁杭南路与人民路路口,车牌为:苏CBZ508,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查获,以“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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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0日,在建设路路段,车牌为:苏L865Z5,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被查获,以“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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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3日,在122省道与243省道路口,车牌为:苏LK5683,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被查获,以“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处罚。
交警提醒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 12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
这种视觉版的“掩耳盗铃”最终还是会被识破,
等待您的将是: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句容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