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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一起因婚恋引发故意伤害案,事情经过…

2019-12-16 00:56:41 暂无 阅读:507 评论:0

12月12日,浦北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婚恋引发轻伤的故意伤害案。吴远锦和苏昭榕两位检察官组织案件调解会,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为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浦北一起因婚恋引发故意伤害案,事情经过…

何某与浦北县三合镇的高某谈恋爱并同居怀孕了,因何某年纪尚小,何某家长不同意两人的婚事,并让何某流产。2018年2月13日22时许,高某来到何某家大声呼叫何某,何某的父亲何某甲和伯父何某乙因时间太晚了,劝阻高某不要吵闹,高某不听劝阻依然大吵大闹,之后何某乙就想把高某推出外面门外,但喝醉酒的高某不肯走,继而与何某乙发生争执和拉扯,致使何某乙受伤。经鉴定,何某乙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今年11月28日,高某被抓获归案。

浦北一起因婚恋引发故意伤害案,事情经过…

吴远锦和苏昭榕两位检察官考虑到二人推拉的过程中,高某主观恶意不大,是何某乙先动手推高某,才导致了何某乙摔倒受伤,具有一定的过错,而且案发后,何某继续和高某保持恋爱关系,并共同育有一小孩,高某与何某乙、何某甲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姻亲关系。综上,检察官考虑到高某没有再次犯罪或逃跑的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

今年12月12日,经调解,高某与何某乙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何某乙经济损失人民币29000元,当场支付了10000元,余下的19000元双方约定于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何某乙表示对高某谅解,希望检察机关对高某从轻处理。

浦北一起因婚恋引发故意伤害案,事情经过…

本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检察官对高某依法作出不逮捕决定。

浦北一起因婚恋引发故意伤害案,事情经过…

该案由婚恋关系矛盾引起,在可能成为亲戚关系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从维护家庭和睦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法制教育和耐心劝导,通过现场调解,双方及其家属互相表示谅解,双方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图文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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