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未缴社保的员工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2018-08-10 00:47:49 网络整理 阅读:212 评论:0

未缴社保员工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未缴社保的员工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陈家骆2009年6月19日入职天地公司。后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5年4月4日,天地公司综合办公室向陈家骆发出员工退休(退职)通知书。

该通知书载明:

“……您于2015年5月5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15年5月5日自动终止。请您在接到通知后,在2015年5月5日之前到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离职工作交接、劳资结算等相关事项。”

当日,陈家骆签收了该通知书。

2015年5月15日,陈家骆申请仲裁要求天地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仲裁..以陈家骆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陈家骆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缴社保的员工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一审判决:终止合同不违法,不应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