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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区存3吨烟花爆竹,重庆警方及时“拆弹”

2020-01-16 15:35:44 暂无 阅读:1431 评论:0

重庆巴南区接龙镇是重庆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了在今年春节大赚一笔,商户老板周某购买了近3吨重的烟花爆竹(共计219件),并存在了自己的商铺里,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今天(16日)上午,巴南区公安分局通报了这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

巴南接龙派出所张警官介绍:“今年1月14日,我们接到报警,兴正街某仓库内有人储存了一大批烟花爆竹,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安全!”

居民区存3吨烟花爆竹,重庆警方及时“拆弹”

▲警方查处烟花爆竹

接警之后接龙派出所相当重视,张警官马上联系了当地安监部门前往现场查探,结果到达现场之后,张警官就吓了一跳:“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就在接龙镇街的一栋居民楼,楼下是门面,楼上便是居民区,我们让老板周某打开仓库时,发现整个商铺内都堆满了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张警官现场清点,一共有219件烟花爆竹,随后安监部门通知专业公司派车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转运存储——所有烟花爆竹仅仅是搬运、装车就花了将近1小时,重量约3吨。看到烟花爆竹全部装车运走,张警官也松了口气。

张警官告诉记者:“经过我们调查,这批烟花爆竹系商户老板周某所有,他本人称买进这批货就是想在春节售卖赚点钱,没意识到触犯了法律。他储存烟花爆竹的位置属于居民住宅区,他本人及商铺不具备危险物质储存资质,更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所以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目前周某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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