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爬树摘杨梅坠亡
反过来怪树太好爬、景区没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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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近 60 岁的吴某,
去年 5 月在广州某山村景区,
爬上河道旁的杨梅树摘杨梅。
由于树枝枯烂断裂,
吴某从树上跌落,
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网络配图
随后家属将景区管理方村委会告上法庭,
索赔 60 余万。
家属的理由:
树太好爬、景区未提示风险
该景区作为国家 3A 级旅游景区,其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有不少于 50 株的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据悉,河边的这些杨梅树,
属于当地村民..所有,
并未向村民或游客
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
争议焦点:
景区该不该担责?担多少?
● 法院认为,吴某作为成年人,未经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 在本案中,杨梅树本身是没有安全隐患的,是吴某不顾自身年龄私自上树导致了危险产生。
● 村委会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作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存在一定的过错。
● 根据《..旅游法》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医务室相关人员已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
酌情认定景区承担 5% 的责任,
村委会向吴某亲属赔偿 45096.1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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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觉得死者明明自己行为不当,应该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