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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遗嘱、理财!北京老人三大“烦恼” 法院上门解忧

2018-10-15 21:25:13 网络整理 阅读:88 评论:0

婚姻遗嘱理财纠纷,是现在老年人生活中的三大烦恼”。10月15日,丰台法院法官针对老年人关心的问题,走进芳城园小区,现场答疑。

婚姻、遗嘱、理财!北京老人三大“烦恼” 法院上门解忧

老人“闪婚闪离”突出

法官:老人再婚切忌“短平快”

据法院统计,老年人离婚案件近三年来明显上升,其中主要是再婚老人,主要原因是老人再婚前考虑不足,“闪婚闪离”现象突出。法官说,老年人再婚大多存在婚前了解时间短、感情基础不牢固、登记结婚快、角色期待错位等特点,婚后共同生活后才发现双方在脾气性格、生活理念上存在较大差异。法院审理的案件,多集中在老年人与照顾自己的保姆或者是养老机构的看护人员再婚,婚后往往因为老年人对对方的期待错位或过高,预期与现实的差距逐渐增大,造成再婚老年人离婚多发。

初婚情况下,老人退休后的一段时间往往是离婚诉讼的高发期,夫妻双方由于个人志趣、爱好的差异逐步显现,以往长期隐藏的深层次矛盾容易集中爆发,导致夫妻关系紧张。

法院发现,老年人婚姻案件往往受成年子女干涉较多,部分子女抵触老人再婚,以及继承、赡养、利益分配等问题,诱发整个家庭矛盾,难以调解。

法官建议,老年夫妻应多以平常心、包容心来看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在感情冲动的时候,应采取冷处理,事后再进行沟通交流。如果再婚,切忌“短平快”,建议老年人再婚婚前要加强了解,对另一方的脾气、性格、爱好、经济情况、家庭成员组成,以及子女对再婚的态度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充分的考量,并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减少日后矛盾的产生。考虑到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建议老年人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法官特别强调,老年人的婚姻和伦理关系受法律保护,有离婚和再婚的自由。为人子女应在尽到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上,更多的尊重父母的意愿,尊重其自主选择安度晚年的方式和共度晚年的对象,减少对父母晚年婚姻生活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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