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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警讯】一男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拘留

2018-11-15 09:43:22 网络整理 阅读:129 评论:0

近日,南头警方

快速出击,果断处置

依法查处1起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拘留1名违法人员

10月31日10时许,将军派出所接覃先生报称:其在同福中路某士多店门口因感情问题被其女友的前男友持菜刀追赶,急需警察到场处理。

接报后,将军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快速出击将该名嫌疑男子制服,并传唤回派出所作审讯。

【南头警讯】一男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拘留

经审讯,该名男子为徐某男(男,21岁,贵州人),其承认了其因与其前女友分手后,得知其前女友来到南头镇并找到新男友,其不愿相信此事实,便来到南头其前女友现住出租房内,因与报警人发生口角,,其便拿出行李箱内的菜刀威胁报警人的违法行为。

【南头警讯】一男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拘留

目前,违法嫌疑人徐某男已被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小知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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