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吉林长春的陈女士
今年3月应聘到某置业集团供职,
并于3月20日入职担任装饰工程师,
试用期3个月。
只是工作了近4个月后(7月15日)
陈女士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于是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同事。
没想到7月19日,
公司就来劝已经成为正式工的
陈女士自动离职,理由是她怀孕了。
对此,陈女士气愤不已,
她认为公司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所以坚决不同意离职。
但该公司的领导也没有就此气馁,
遭拒绝后多次找陈女士谈话,
再次劝她辞职,只是陈女士都不为所动。
于是公司改变了策略,
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他们将陈女士的座位撤掉了,
并且删除了陈女士的考勤记录。
想用这种方式逼陈女士就范。
不过公司这招
不仅没让陈女士乖乖就范,
反而把她惹怒了。
她一纸状书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
陈女士终于胜诉并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公司就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