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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的三轮车半路熄火,男子拖到修理店维修被当场抓获

2019-02-14 20:56:35 网络整理 阅读:124 评论:0

偷来的三轮车半路熄火,男子拖到修理店维修被当场抓获

(图片来源 VCG)

路过横山县幸福村时,陈某顺手偷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谁知开到半路熄火了。第二天,陈某发现车子还在原地,兴高采烈的连续拖车师傅将车子送到了修理店送修,谁知被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罪案件,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 年 12 月 6 日晚 23 时许,陈某骑自己的两轮摩托车从衡山县白果镇返回株洲市茶陵县,途经衡山县沙泉乡幸福村时,采用拆线打火发动的方式将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驶离现场。至沙泉乡狮毛岭能源站附近,所盗三轮车辆因线路故障熄火。陈某遂将该车停放在马路边的一户人家屋前坪,步行返回至幸福村十组骑自己的摩托车回到白果。次日下午,陈某发现三轮摩托车还停放原处,便来到衡山县两路口附近的摩托车维修店,称自己的摩托车在路上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维修店表示时间太晚,要陈某自己将车辆拖到店里来修,,并给了拖车师傅的电话,让陈某自己联系。12 月 8 日 6 时许,陈某带领拖车师傅将三轮摩托车拖于修理店内维修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到案后 , 陈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盗财物被追回并已退还给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且陈某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好,量刑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审理过程中,本院委托株洲市茶陵县司法局对陈某进行社区矫正评估调查,该局认为陈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遂作出以上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傅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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