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Qnews|云南鹤庆县辛屯镇丛林火灾生事者被依法批捕
据云南鹤庆县人民当局新闻办公室4月20日新闻,4月20日,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东面山丛林火灾生事者奚某某经鹤庆县人民审查院核准,鹤庆县天然资源公安局已对其执行拘系。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12日14时01分,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东面山发生丛林火灾,经由1700余名军队官兵、丛林消防指战员、专业扑火队、处所干部群众的奋力扑救,明火于4月14日9时25分悉数息灭,起火原因为犯罪嫌疑人奚某某抽烟引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