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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安装工私通天燃气获利10余万受审

2019-05-23 12:58:20 暂无 阅读:1518 评论:0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一男子冒充自然气安装工,擅自为两底商私通自然气,从中获利十余万元。5月22日下昼,被告人赵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公诉机关认为,该当以合同诈骗罪、盗窃罪穷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男子冒充安装工私通天燃气获利10余万受审

赵某于5月22日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法院供图

据介绍,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赵某谎称本身系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某小区自然气安装负责人,隐瞒本身无天资且未按正规法式安装自然气的事实,先后在小区底商某麻辣烫、某家常菜,与李某、张某签署《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谈条目》,商定为李某、张某安装自然气并可以通气正常使用;后赵某收取李或人民币53000元、张或人民币42000元。此外,赵某还以代缴燃气的名义收取李或人民币6000元。

2018年8月2日,北京燃气集体第三分公司守卫稽查工作人员接到下层巡街员工德律得知,某小区两家底商擅自改装自然气引进口,经由现场核实,确有改装自然气管道的现象,遂报警;2018年8月7日,赵某被民警传唤至通州分局马驹桥派出所。

经判定,赵某违反自然气安装法式,擅自为李某、张某安装自然气管道并通气,造成北京燃气集体第三分公司的自然气被盗用,该公司燃气费用损失为45890.77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在签署、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伟大,且以不法占有为目的,机要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的确、充裕,该当以合同诈骗罪、盗窃罪穷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并惩罚金。

庭审中,赵某认罪。其辩护人的辩护定见为,被告人赵某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率情节,自愿认罪,本案系被害人自动找被告人进行安装,故恳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惩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纂 潘佳锟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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