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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男子的生日礼品是“驾驶证扣12分、罚1500元”

2019-05-27 03:48:28 暂无 阅读:989 评论:0

生日当天亲朋集会把酒言欢,乃人之常情,但万万别忘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警训。近日,兰溪一名男子在生日当天酒后驾车,被交警逮个正着。而其时,车上还坐着他的老婆、儿子。

酒后开车,男子的生日礼品是“驾驶证扣12分、罚1500元”

当天,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兰江中队民警在例行酒驾查控的过程中,发现有一辆小轿车沿横山路自南向北行驶至农民之家路段时,倏忽停在横山立交桥。

眼尖的民警发现车上驾驶员和副驾驶换了下位置,因驾驶员非常的勾当,赶紧走上前去查察。民警对调座的驾驶员郭某进行了呼气酒驾测试,呼气酒精含量为62mg/100mL。郭某因涉嫌喝酒后驾驶灵活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就地查获。

酒后开车,男子的生日礼品是“驾驶证扣12分、罚1500元”

经认识,当天晚上正好是驾驶员郭某的生日,郭某与其老婆、儿子在庆贺生日的时候,喝了一点酒。“正本筹算让我妻子开车的,她没喝酒,然则我儿子躺在我妻子身上睡着了……”郭某说道,为了不吵醒儿子,于是便让老婆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则本身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但郭某没想到的是,他刚开出去不久就被交警查获了。就如许,郭某生日当天,收到了交警“送”的行政惩罚决意书。

酒后开车,男子的生日礼品是“驾驶证扣12分、罚1500元”

虽说“人生满意须尽欢”,但“喝酒不开车”是最根基的红线。生日家庭集会后竟然酒驾,而且车上还乘坐有家人,不光是对司法的无视,照样严重的平安意识欠缺。记者获悉,郭某将面临驾驶证扣12分并惩罚款1500元,暂扣灵活车驾驶证6个月的惩罚。

记者 姜一峰

通信员 郭爽

编纂 黄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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