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实例讲解,公司以劳动者未完成业绩而辞退是否合法

2018-07-05 02:58:21 网络整理 阅读:82 评论:0

胡某于2015年2月1日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部高级客户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胡某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2015年7月1日,应公司要求,胡某与单位签署了《个人业绩改进计划》,该计划中公司给予胡某3个月的观察期,胡某承诺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其本人每月的销售业绩不低于5万元,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胡某需自行提出辞职。

实例讲解,公司以劳动者未完成业绩而辞退是否合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后胡某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2015年9月30日,某科技公司以胡某履行其自行离职的约定为由,要求胡某离职并收回了办公电脑、考勤卡等。胡某依照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但不认为是自行离职。后胡某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实例讲解,公司以劳动者未完成业绩而辞退是否合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