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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属于正式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2019-06-12 18:38:25 暂无 阅读:1409 评论:0

在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是个中的一种劳动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也是要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刻日的划定,只划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

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属于正式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属于正式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吗?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张学凯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员工属于正式员工,但跟尺度的劳动关系有点区别,能够不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而仅订立口头和谈。

张学凯律师解析: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若何签署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统一用人单元单子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跨越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跨越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比拟,具有必然的天真性。然则,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需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能够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分歧。

2、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首要有以下一些具体划定:

(1)因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能够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元单子竖立劳动关系,是以,企业只如果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元单子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统一般该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若是劳动合同刻日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赞成,能够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然则,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该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张学凯律师增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风险怎么提防

1、签署书面和谈,严厉工作时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元单子首先应证实双方之间的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而劳动合同无疑是确定用工性质的最佳证实。书面合同可以证实劳动者与用人企业之间系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而非事实劳动关系,有助于用人企业提防风险。是以固然相关司法划定用人单元单子与劳动者无需签署劳动合同,但用人单元单子照样该当增强劳动合同治理,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进而明确关系,维护企业好处。凭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划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内容上该当包罗工作时间和刻日、工作内容、劳动待遇、劳动珍爱以及劳动前提等条目,但不得商定试用期。

2、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为非全日制员工购置社会保险可有效涣散工伤补偿风险,而且用人单元单子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不高,是以,为非全日制员工购置社会保险可有效提防对外承担工伤赔付某人身损害赔付的风险。

3、增强用工治理除了以上两方面风险提防办法外,用人企业还应做好用工治理,如做好非全日制劳动者的考勤治理工作,做好关于劳务供应者工作时间的信息记录,用以作证其非全日制用工性质;或避免显现要求非全日制劳动者"加班"等致使其工作时间跨越或变相跨越法准时限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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