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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响水两村民非法电捕鱼3.5公斤 被处罚2000元

2019-10-14 05:53:06 暂无 阅读:543 评论:0

近日,响水县公安局老舍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新舍村有两人在村部西小河边从事不法电鱼运动。接警后,老舍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并将正在从事不法电打鱼的戴某龙、王某浪抓个正着。

盐城响水两村民非法电捕鱼3.5公斤 被处罚2000元

经由响水县公安局老舍派出所和响水县渔政监视大队结合办案,最终对戴某龙、王某浪的违法电打鱼行为进行严峻处理。其行为已违反《..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之划定。充公其电捕对象,对违法捕捉的3.5公斤鱼鱼获物进行现场放生,并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赐与罚款2000元处理。 据认识:戴某龙、王某浪一向在外埠打工,前几天堂庆放假回乡收玉米,正午闲着没事,两人一合计,将家里的农用电瓶车拆下来,和逆变器组装在一路,构成简洁的电捕对象,于近日下昼3点在新舍村一条小河内从事不法电力打鱼运动,大约捕个把小时,打鱼3.5公斤,就被人举报。响水县公安局老舍派出所快速出警,将正在电打鱼的戴某龙、王某浪现场抓获,并将案件移交渔政部门处理。

盐城响水两村民非法电捕鱼3.5公斤 被处罚2000元

​戴某龙、王某浪对本身的违法行为十分悔怨,不法打鱼3.5公斤,被罚款2000元。响水县公安、渔政部门将加大法律力度,严打违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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