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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小伙子两次偷车领刑三年还罚15000元!

2018-07-31 18:32:53 网络整理 阅读:149 评论:0

榆阳小伙子两次偷车领刑三年还罚15000元!

手头拮据,竟然以偷车来缓解经济压力。30岁曹某是榆林市榆阳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后又被刑事拘留、执行逮捕。最终,,曹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后又发现,2013年2月25日9时许,曹某还曾在榆阳区西沙尝文路某小区附近,将高某停放在路边尚未熄火的一辆陕K牌照的银灰色小轿车盗走,后在高某追逐过程中被巡逻民警拦截抓获,车辆已返回被害人。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车辆价值38200元。

法院以曹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前罪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点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荣昌猪之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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