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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散布火车撞上汽车谣言的邓州男子被拘留!

2018-09-05 14:03:57 网络整理 阅读:134 评论:0

2018年8月21号左右,邓州很多微信群和朋友圈流传一个视频:在邓州市新华路的三孔桥外小铁路上,一辆过往火车停靠在道路中央。视频中一男子,拍着小视频,并配音说火车开到路上,碰到了几辆车。

城事:散布火车撞上汽车谣言的邓州男子被拘留!

事发后,河南省和南阳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并先后致电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阳车务段进行调查问询。

果真如此吗?邓州连线(邓州连线网)小编提醒:事情的真相在这里!

原来,8月21日下午16时左右,邓州火车站到军专线进行调车作业,,途经的平交道口位于市区主干道。为了避免发生意外,车站对道路临时进行了封闭,引起了一些路人的误解,于是有人传播谣言说火车撞上汽车。尽管小视频只有短短10秒,却严重干扰了铁路部门正常的运输秩序。铁路部门在紧急辟谣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2018年8月27日,视频的拍摄及传播者薛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8月29日,邓州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根据薛某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确定其违法行为为一般。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薛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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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邓州连线(邓州连线网)小编补充:相关法律推荐阅读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针对散布谣言等行为,在2006年3月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有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013年9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本文部分内容选自:郑铁南阳车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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